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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字〔252602〕49号 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创建人:甘炽文 创建部门:教务处 状态:正常

 

各二级学院: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教育强国建设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培正师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广东培正学院<社会实践>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9月修订)》要求,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社会实践》课程,2026学校继续组织2025普通本科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文件要求于2026年6月26日前成立社会实践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向教务处备案专项领导小组设置(附件1),并提交社会实践实施计划包含学院工作量二次分配方案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2)

二、《社会实践》课程性质为必修课,课程学分为1学分课程教学与实践时间为第一学年暑期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714前完成强智系统课程教学任务设置,课程归属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

三、《社会实践》课程开展要求:

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8月12日。

(二)实践项目包括社会调查、支教支农、志愿者服务实习见习等。

可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

1.集中社会实践形式为学校或各二级学院、专业统一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百千万工程”“三下乡”、专业见习。

2.分散社会实践形式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实践项目非上述实践项目又具有深刻实践意义的项目,经指导老师报学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开展

)社会实践指导教师由专任教师担任,每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20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并对学生进行考核。

指导老师于2026年6月30日前组织所指导的实践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署《广东培正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附件3)

四、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填写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附件4),实践单位(乡镇/社区/企业/机构等)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无公章或仅由学生自行签字无效。完成社会实践后,应提交不少于800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格式及写作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统一规定。

五、指导教师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情况和总结报告评定成绩。成绩评定采用A、B、C、D、F五级记分制,合格标准为C等,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获得社会实践课程学分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社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者,成绩等级评定为F,并随下一年级补修。

社会实践课程考核及成绩录入工作应于20269月18日前全部完成。

六、各二级学院将学生社会实践报告按专业汇编成册后归档,并于20269月30日向教务处提交2025级学生社会实践课程工作总结,同时向学校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数量一般不超过总数的5%,推优要求另行通知。

七、社会实践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生核算,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总量控制,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经相关审批程序后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1.XX学院2025级社会实践专项领导小组设置

2.XX学院2025级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安排表

3.广东培正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

4.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鉴定

5.XX学院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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