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学生会权益生活部赵若微 信息传媒部 尹康)
一、隐患浮现:校园周边过期零食引发维权
校园周边超市是同学们日常购物的高频场景,零食、饮料等食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健康。2025年4月22日,重庆市市民颜某接未成年子女放学时,在重庆市铜梁区某学校附近超市花费4元为孩子购买1袋零食,拆开后发现食品已过保质期,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保质期9个月,已过期10天),家长留存证据投诉后,监管部门核查属实,超市致歉并按规定赔偿1000元,同时被责令限期整改,排查临期及过期食品。

二、维权攻坚:从商家拒责到法院诉讼
1. 发现零食过期后,家长第一时间保留了购物小票与过期食品包装,为后续维权固定了关键证据。
2. 随后,家长向超市方提出交涉,明确指出其销售过期食品的事实,并依据《食品安全法》提出退款与赔偿要求,但遭到对方拒绝。
3. 协商未果后,家长选择诉诸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包括购物凭证与食品照片在内的完整证据,坚决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维权收官:法院判决敲定,权益得以保障
1.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并组织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结合家长提交的过期食品实物、购物小票等关键证据,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此前出具的核查结果,确认了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2.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超市向家长退还4元购物款,并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3.至此,该起消费维权案件以消费者胜诉告终,家长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了充分保障,超市亦被责令整改。

四、维权启示:正视权益问题,科学维权指引.
1.食品安全无小事,哪怕是小额消费,遇到过期、变质食品也不能自认倒霉,合法维权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
2.法律是维权底气,《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旨在倒逼商家重视食品安全,消费者要善用法律武器;
3.证据是维权关键,购物小票、食品包装、照片等都是核心证据,务必第一时间留存,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4.维权也是社会责任,勇敢举报违规商家,不仅能为自己讨回公道,还能督促校园周边商家规范经营,守护更多同学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