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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学字〔242501〕28号 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院教师: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规则》和《广东培正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校企“双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现就学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广东培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南(2025届版)》细则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合理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及各环节质量监控安排,并于2024年10月16日前将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2.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指导记录、查重检测、成绩评定、电子存档等各环节工作均通过“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维普系统)开展,具体使用培训另行通知。

3.2025届校企“双导师制”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占当届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比例各专业应控制在50%。

二、具体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动员及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结合学生社会实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指导教师科学研究中的实际问题,科学设定论文选题。毕业论文(设计)要坚持一人一题原则,内容要贴近实际,反映经济社会现实,且各二级学院近3年内选题不得重复。

毕业论文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须经指导老师及系主任同意,且需在维普系统完成流程更改,保证维普系统显示信息与论文文档信息一致。

根据教育部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要求,指导老师需要求学生规范填写论文关键词、选题来源和研究方向。

3.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开题

工作结束后,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对学生开题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指导次数应不少于3次。

4.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中期检查

指导教师指导每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次数应不少于5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请严格按照《广东培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文本结构、规范要求及模板》执行。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须对所指导的论文(设计)的原创性把关。

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关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中期检查完成后填写《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形成答辩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日程安排及实施细则等事宜,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公平合理,客观反映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质量。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于2025年5月10日前录入强智系统。

6.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按照《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规则》要求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7.毕业论文(设计)存档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材料可由维普系统中导出,学生和指导老师须认真审查,对材料规范性进行修正、把关。

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存档资料为PDF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PDF电子版资料里面所有签名处须手写电子签名,PDF电子版资料由各二级学院检查无误后提交一份给教务处备份。

8.工作量及费用报批

   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提交完成后,按照《广东培正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纳入学校工作量统筹核算。

教务处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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