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广东培正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在校有学籍的新生入学后须完善学籍档案,重点补录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4级在校有学籍学生(含普通本科、普通专升本)。
二、维护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维护教务系统所有学籍字段信息,重点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身份信息。
四、操作方法
详见附件《学籍信息管理维护(学生端)及打印学籍表、复印身份证操作指引》。
五、提交资料
1.学生学籍表总名单(在校有学籍),每个班级2份;
2.学生个人学籍表,2份;
3.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六、注意事项
1.学籍表信息字段须按要求完整、真实填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号码,学生须至少填报一方信息。信息填写务必准确,如因学生个人填报错漏导致无法正常上传学信网,影响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因工作组织不力,导致信息泄露,或存在大范围漏报、错报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学籍表为学生入校后正式档案,请自觉维护学籍表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办理完学籍盖章后,1份由二级学院存入学生个人档案,1份由教务处统一移交学校档案室。其他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20-86994332)。
七、工作流程图

附件:学籍信息管理维护(学生端)及打印学籍表、复印身份证操作指引
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