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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字〔232401〕05号 关于调整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的通知


 

创建人:陈依琳 创建部门:教务处 状态:正常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广东培正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培正教〔2023〕74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本学期部分节假日教学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校运会:11月3~4日校运会,共2天。

 三、任课教师在制定教学进度表时,9月29日、10月2~6日、11月3日不安排教学任务,相关教学任务分别顺延至第六周和第十七周。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10月7日(第六周星期六)上9月29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

 10月8日(第六周星期日)上11月3日(第十周星期五)的课;

 12月18日(第十七周星期一)上10月2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

 12月19日(第十七周星期二)上10月3日(第六周星期二)的课;

 12月20日(第十七周星期三)上10月4日(第六周星期三)的课;

 12月21日(第十七周星期四)上10月5日(第六周星期四)的课;

 12月22日(第十七周星期五)上10月6日(第六周星期五)的课。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依照本通知调整相关教学任务。

教务处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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