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印发<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培正教〔2024〕81号)文件精神,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合理制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填写《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表》(附件1),并提交《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附件2)。
各学院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和签名盖章纸质版于2024年9月20日17:00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科蒋老师。
附件:1.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表
2.XX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