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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字〔222302〕49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档案建设,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抽查为辅的形式开展。

 二、检查时间

 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4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教学运行

 根据教学进度表,重点检查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务工作

 1.各二级学院对教师和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

 (1)考务培训。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7月修订)》(培正教〔2021〕28号),重点培训本学期新入职教师。

 (2)考纪考风教育。务必重视诚信考试,加强学生考纪考风教育,重点强调《广东培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且毕业后一律不予补授学位”,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与要求。

 2.按要求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字〔222302〕28号)及《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三教研活动

 根据各二级学院开展的教研活动填写《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1)。

 (四)实验(实训)教学

 填写《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期末检查汇总表》(附件2,校外兼职教师请在备注栏注明),并于2023年6月16日17:00前报送电子文档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张老师,邮箱:499247639@qq.com。

 (五)教学档案

 1.课程试卷档案

 (1)2023年7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广东培正学院试卷管理质量标准》规范,做好课程考核档案资料归档工作,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及模板见附件3。

 (2)2023年7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所在学院全部试卷的自查工作,并提交期末试卷自查情况一览表(附件4)和期末试卷自查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5)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联系人:胡玲娜老师,邮箱:15141354@qq.com。

 (3)2023年7月12日前,教务处协同教学质量管理与评建办开展试卷抽查工作,并反馈抽查意见。

 (4)2023年7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试卷检查结果,对有问题的试卷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有问题,将对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二级学院教学评估奖金。

 2.平时成绩材料归档:所有课程平时成绩的佐证材料均须有纸质版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3.在线资源建设:2023年6月14日前,完成超星在线学习平台资源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PPT、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料。

 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资料: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要求,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资料收集整理存档相关工作。

 5.实验(实训)报告:2023年6月16日前,参照《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实训)报告归档工作。

 6.课程档案:2023年7月4日前,依据《广东培正学院课程档案建设管理规定》(培正教〔2020〕43 号)完成课程档案建设工作,课程档案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所有报送材料的格式均按《广东培正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要求排版。

 四、工作联系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7月7日前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综合质量科。联系人:陈老师,邮箱:jwc@peizheng.edu.cn。

 

 附件: 1.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研活动情况汇总表

  2.广东培正学院2022-2022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教学期末检查汇总表

  3.考试课程试卷装订要求及模板

  4.广东培正学院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自查情况一览表

  5.广东培正学院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期末试卷自查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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