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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字〔262701〕08号 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的通知


 

创建人:陈依琳 创建部门:教务处 状态:正常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培正教〔2026〕31号),为规范各类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报送项目

 (一)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与其修读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和行业权威认证证书等,最多可认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取得国家认可的与修读专业关联度不高的证书,最多可认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1学分。上述认定学分成绩等级为B+。本次认定范围为在校生入学以来取得的证书。

 (二)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425分及以上者、参加雅思(IELTS)考试5.5分(含)至6.5分(不含)或托福(TOEFL)考试80分(含)至90分(不含)者,可申请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4学分。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置换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全部学分(不含大学英语口语);参加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考试9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置换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全部学分。上述置换学分成绩等级为B+。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落实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文件,核对可申请认定和转换学分的条件。学生申请时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等),交由相关学院进行认定和审核。

 (二)学院完成认定与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汇总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附件1-4及所有佐证材料分类整理好后,于2026年9月4日12:00前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事宜

 (一)所修读课程已在我校获得学分的,不再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二)学分认定和转换以二级学院审核为主,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质量标准文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并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表

      2.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

      3.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4.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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