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培正教〔2026〕31号),为规范各类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报送项目
(一)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与其修读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和行业权威认证证书等,最多可认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取得国家认可的与修读专业关联度不高的证书,最多可认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1学分。上述认定学分成绩等级为B+。本次认定范围为在校生入学以来取得的证书。
(二)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425分及以上者、参加雅思(IELTS)考试5.5分(含)至6.5分(不含)或托福(TOEFL)考试80分(含)至90分(不含)者,可申请置换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4学分。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置换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全部学分(不含大学英语口语);参加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考试9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置换培养方案中公共必修课大学英语课程全部学分。上述置换学分成绩等级为B+。
三、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落实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学校学分认定与转换管理办法文件,核对可申请认定和转换学分的条件。学生申请时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1)或《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等),交由相关学院进行认定和审核。
(二)学院完成认定与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汇总填写《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及《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汇总表》(附件4),并将附件1-4及所有佐证材料分类整理好后,于2026年9月4日12:00前报送教务处。
四、其他事宜
(一)所修读课程已在我校获得学分的,不再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
(二)学分认定和转换以二级学院审核为主,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课程质量标准文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并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表
2.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表
3.广东培正学院职业资格证书学分认定申请汇总表
4.广东培正学院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申请汇总表
2026-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