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需求,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新模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我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学习不同专业知识,同时掌握多种技能,进而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能力,现学校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办学条件,实施辅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
一、招生管理
结合《广东培正学院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培正教〔2025〕36号)(附件1),现开设9个专业的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
学生在3年内完成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即可按规定申请辅修专业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
序号 |
学院名称 |
辅修专业 |
咨询地点 |
咨询老师 |
咨询电话 |
1 |
法学院 |
法学 |
5-724 |
刘玉容 |
15626143672 |
2 |
人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5-703 |
方峥炜 |
18475190844 |
3 |
人文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5-706 |
李愧敏 |
15088058536 |
4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5-828 |
李金莹 |
13928835367 |
5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5-829 |
孙勇 |
18926236920 |
6 |
经济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802 |
田玥 |
15622315297 |
7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807 |
邓迎春 |
15989170023 |
8 |
经济学院 |
数字经济 |
5-805 |
黄宏武 |
17701924819 |
9 |
艺术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4-616 |
王福鑫 |
13469072123 |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原则上为我校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学有余力,已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四)原则上跨学科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五)原则上只能申请修读1个本科专业的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
三、报名流程
1.2025年8月~9月,各二级学院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并接受报名。
2.2025年9月8日前,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向教务处教务科报送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具体见《广东培正学院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2)。
3.2025年9月11日前,由教务处对报名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公示招生结果。
4.2025年9月18日前,学生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培正教〔2025〕36号)(附件1)缴纳相应学分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放弃修读,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原则上开班人数为15人及以上。
2.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五晚上及周六日。
五、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务科:020-86710737(内线8737)。
附件:1.广东培正学院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
2.广东培正学院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报名表
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