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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系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师德教风,加强教学管理,使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努力钻研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注重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三、严谨治教,严谨治学,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并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热爱学生。

 四、认真备课,深入了解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认真钻研所任课程的课程标准,严格按课程标准要求制订好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程,报教研室主任批准后在开课时向学生公布自己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程。

 五、教师无论讲授新课还是旧课,都要写出适合教学对象情况的教案或讲稿才能上课。新教师应在正式上课前写好所任课程内容50%的教案或讲稿。

 六、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及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调课,需调课必须书面向本系主管教学的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调课前一天交教务处办理审批调课手续。

 七、教师课堂教学必须用普通话讲授,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创新,注意启发式教学和课堂上师生间的交流,语言精炼,板书认真,注重直观教具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

 八、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必须检查学生每节课的出勤情况,并作为考核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

 九、每门课程都要布置适量的、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作业或操作性练习,实践性教学也要布置撰写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并及时讲评作业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和报告应令学生重做,缺交的应促其补交;批改作业和报告要有专门登记,以便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十、定期对学生辅导答疑,答疑要热情、耐心,注意倾听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

 十一、专任辅导教师必须随班听课,服从主讲教师的指导,解答疑难问题,积极主动配合主讲教师做好教学工作。

 十二、重视实验、见习、课程设计、电化教育、实习等实践性教学,不能以理论讲授替代实践教学。凡实践性教学,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在场巡视指导,解答学生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主讲实验课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上课前应按实验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设计,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材料的有效性,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指导实验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学生没有事先预习不准做实验。

 十三、教师要按照《广东培正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复习考试工作,具体要做到:复习备考期间不得圈定考试范围或暗示考试内容,尤其不得泄露考题。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大,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试题表达要简练、明了、准确。期末考试应拟制A、B两套试卷,其题量和难度应标准一致。评分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应受个人的兴趣、爱好、人情等因素的影响。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要抓紧时间批阅试卷,认真填写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成绩单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应加盖任课教师印章。同时,还必须做好试卷分析,认真填写好《成绩分析报告》,并在考试后三天内连同成绩单一起送交系教学秘书。

 十四、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以科研促进教学教研工作,并努力把科研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参加社会科技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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