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现将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广东培正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一)广东培正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1. 一般项目成果必须公开发表在有正式刊号的本科院校的大学学报上,方可结项。 2. 重点项目成果分为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系列论文2篇和软件或数据库设计等。 (1)专著、编著、译著成稿,获得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结项; (2)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的,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1篇在有正式刊号的本科院校的大学学报上和1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方可结项。 (3)以电脑软件等形式结项的,须组织本校专家组单独评定,但软件一般应有使用单位,有3个月以上运行正常的证明,方可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项。 3. 申请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广东培正学院“校级项目”结项报告》以及成果复印件各2份。 (二)2013年度广东培正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1. 一级项目 (1)论文类:在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2)研究报告类:提供1篇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需通过2位专家鉴定,鉴定由科研处统一组织,鉴定费用由课题组支付),且至少需在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2. 二级项目 (1)论文类:在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1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2)研究报告类:提供1篇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需通过2位专家鉴定,鉴定由科研处统一组织,鉴定费用由课题组支付),且至少需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3. 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递交以下材料 (1)《广东培正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结项审批表》2份。 (2)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提交成果2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 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行集中结项,由各部门统一收集之后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2. 申报材料: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一览表和各类项目结项报告(审批)书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gdpzkyc@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柳梅 联系电话:86842866
附件:1. 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请结项一览表 2. 广东培正学院“校级项目”结项报告 (本通知附件不随正文印发,通知及所有附件可从“科研处网”http:// kyc.peizheng.net.cn/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