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展示我院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向党的十八大献礼,根据《关于纪念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0〕22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全院掀起弘扬正气、团结奋进、真抓实干的新高潮,营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外语学系党总支、人文学科与基础教学部党支部、艺术设计系党支部
三、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成立“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 长:汝炳荣、张 蕾
副组长:凌征海、朱海钧
成 员:陈文仁、程 玮、王 琳、张韵君、黄观德、曾春龙
2. 工作小组
组 长:朱海钧(兼)
成 员:赵 剑、侯崇富、肖 宾、阮 霖、李祥承、杨 敏
余可君、赵 坤、廖宇飞
四、活动时间
2011年3月—6月
五、活动项目和安排
活动主要包括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合唱比赛、书画摄影比赛等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演讲比赛
1. 演讲主题:创先争优,争当先锋
2. 演讲内容:以颂扬建党90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
3. 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外语学系党总支
4. 参赛对象:全院师生党员
5.参赛、数量和时间: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至少评选或推荐教工、学生党员各1名(没有学生的支部,选派1名教工代表)参加学院决赛,于3月23日下午17:30前将《“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报到外语学系党总支(联系人:侯崇富,联系电话:86710741)。
6.比赛时间:4月中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比赛地点:学院礼堂
8.演讲时限:每人为7分钟
9. 奖励办法
此次演讲比赛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由外语学系党总支聘请本院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教工组: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院党委将推荐教工组、学生组一等奖参加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主办的《“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主题演讲比赛》。
10. 其他事项
演讲比赛决赛在学院新礼堂举行,开始前举行我院纪念建党90周年“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演讲比赛决赛。
(二)征文比赛
1.征文主题:党在我心中
2.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人文学科与基础教学部党支部
3.参赛对象:全院师生
4. 参赛方式、数量和时间: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提交作品参赛,学院各党总支推荐教工作品1篇、学生作品2篇;各支部提交教工作品1篇、学生作品1篇(无学生的系部不提交),于3月23日前将推荐征文纸质版交到人文学科与基础教学部党支部(联系人:肖 宾,联系电话:86710727)。
5. 征文要求
(1)征文内容主要是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示我院党建工作的崭新面貌和发挥优秀共产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形象,展现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良好风貌。
(2)征文应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还可以是经验总结等。题目自拟,篇幅3O00字以内为宜。
(3)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征文用A4纸打印,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党在我心中征文”字样,签署姓名和所在单位(姓名和所在单位签署在文章标题上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6.奖励办法
此次征文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由人文学科与基础教学部党支部聘请本院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教工组: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15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生组: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5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院党委将从评选出的一等奖中遴选出5篇征文参加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主办的《“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主题征文比赛》。
(三)合唱比赛
1.合唱主题:唱支山歌给党听
2.负责单位:党委办公室、团委、工会
3.参赛对象:全院师生
4.参赛办法:参赛队伍由各系党总支部(不限定党员)组织教工及学生参加,教工合唱团及学生合唱团表演不参与比赛评奖。
5.比赛时间
(1)作品排练时间:2011年3月10日—4月30日由各党总支组织选拔参赛的教师及学生组队进行合唱曲目的排练,大学生艺术团合唱队安排人员到系部予以配合指导;
(2)参赛曲目上报时间:2011年4月30日前;
(3)比赛时间:201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比赛地点:学院礼堂
7.比赛曲目:限定演唱两首合唱歌曲,其中一首为必选曲目,从指定的四首曲目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可以是与主题相关的任何合唱曲目(建议选择中宣部等十部门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曲目,可从学院党委网站下载http://pzdwbgs.peizheng.net.cn/),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指定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党啊,亲爱的妈妈》、《深情的颂歌献给党》、《公仆赞》。
8.比赛要求
(1)比赛时不得使用录音带(碟)音响伴奏,可用手风琴、钢琴伴奏,工会教工俱乐部的钢琴可供排练使用(联系人:杨 敏,联系电话:86842850);
(2)服装要求:参赛队伍着装统一,精神状态饱满;
(3)参赛人数:每队参赛人数为60人,男女不限,指挥一人。其中要求教师人数为5—10人。
(4)组织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制定合唱比赛活动的方案,积极组织发动教工及学生参与,落实专人负责合唱比赛的组织工作,认真抓好合唱的排练工作,按照活动的步骤要求给大赛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9.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颁发奖杯并给予1000元奖金奖励;
二等奖:两名,颁发奖杯并给予800元奖金奖励;
三等奖:三名,颁发奖杯并给予600元奖金奖励;
优秀奖:三名,颁发锦旗并给予300元奖金奖励;
优秀指挥奖:一名,颁发证书并给予200元奖金奖励。
(四)书画摄影比赛
1.比赛主题:南粤校园党旗红
2.负责单位:党委宣传部、艺术设计系党支部
3.参赛对象:全院师生
4.作品要求
(1)作品以热情歌颂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主要内容,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创先争优的良好精神风貌,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2)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形式,其中绘画画种不限,尺寸不超过180厘米(高)×180厘米(宽);书法、篆刻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形式可为电子版)可以是独照,也可以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尺寸均为14R。
(3)作品须原创,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由作者自负责任。
5.参赛方式、数量和时间: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至少评选或推荐教工和学生的两幅作品(无学生的系部只提交教工作品),其中书法、摄影各一幅,绘画作品能组织到最好。参加学院决赛,于4月10日下午17:00前将作品报到艺术设计系党支部(联系人:李祥承,联系电话:86842994)。
6.展览评奖:此次书画摄影分教工组和学生组两组进行,由艺术设计系党支部聘请本院有关教授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分别设绘画、书法、摄影一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所有作品将由学院组织展览,以庆祝党的90周年。
教工组:绘画一等奖(4名):每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书法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摄影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生组:绘画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元+荣誉证书
书法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元+荣誉证书
摄影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1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精美礼品一份+荣誉证书
学院党委将推荐教工组、学生组一等奖参加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主办的《“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省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含中学)书画摄影大赛》。
7. 其他事项
本次比赛所有材料与工具均由各参赛者自备。各参赛者自主选择时间完成(主要利用假期、节假日)自己的创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各党组织、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列入各单位重要议程,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积极参与,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开展各项活动。
2.突出实效
各单位要把“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及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七、其他事宜
根据各单位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党委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颁发奖牌、奖金。
附件:1.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主题演讲比赛选手
推荐表
2.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主题征文比赛推荐作品统计表
3.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4.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大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5.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书画摄影大赛作品推荐表
6.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书画摄影大赛推荐作品统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南粤党旗红 大赛 通知
抄送:学院董事会、院领导
中共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发
附件1: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主题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填写日期:2011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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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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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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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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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 讲 稿 内 容(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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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党支部)意见 |
书记签名: (盖章) 201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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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粤校园党旗红”广东培正学院主题征文比赛推荐作品统计表
推荐单